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福建省建設廳、福建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住房公積金繳存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閩建金管[2007] 12號)以及《寧德市統計局關于發(fā)布2020年寧德市城鎮(zhèn)非私營單位就業(yè)人員平均工資數據的通告》等有關規(guī)定,經研究決定調整寧德市2021年住房公積金“限高”標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按照寧德市統計局公布的統計數據,2020 年度寧德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92223元,將寧德市2021年度單位及其職工住房公積金最高月繳存基數調整為23055元(2020 年度寧德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最高月繳存限額為5534元(單位和個人各2767元)。
本通知自2021年7月1日起執(zhí)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