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警課堂——關于“黑灰產”
所謂網絡黑灰產,指的是電信詐騙、釣魚網站、木馬病毒、黑客勒索等利用網絡開展違法犯罪活動的行為。稍有不同的是,“黑產”指的是直接觸犯國家法律的網絡犯罪,“灰產”則是游走在法律邊緣,為“黑產”提供輔助的行為。
近年來,由于移動支付行業(yè)的快速發(fā)展,許多黑灰產犯罪分子將資金轉移結算滲透到了移動支付上,為洗錢、詐騙、盜竊、賭博等犯罪行為提供幫助。
因犯罪分子較難利用有嚴格風控的正規(guī)企業(yè),便轉向通過技術搭建非法第四方支付平臺以及利用賭博人員個人收款碼、虛假電商店鋪等較為隱蔽的方式,特別是通過技術搭建非法第四方支付平臺,由于其搭建技術簡單,適用性強,利潤獲取快速,成為當下網絡犯罪分子最熱衷的手段。
相關法律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
非法經營罪:違反國家規(guī)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yè)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yè)務的;(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
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guī)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刑法》第三百零三條
開設賭場罪: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網警提醒
建議廣大人民群眾在從事互聯網金融活動時,要認準合規(guī)合法的網絡支付平臺,不要輕信平臺虛假宣傳,不要隨意掃來源不明的支付二維碼,避免將個人資金轉入此類非法支付平臺,謹防上當受騙或個人財產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