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4月29日訊 據(jù)東南網報道 為深入貫徹全國開展“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部署要求以及福建省公安廳有關工作要求,日前,福建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制定下發(fā)《“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方案》,通過開展“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進一步增強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和汽車駕乘人員安全防護能力,有效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實現(xiàn)“減量控大”目標。
據(jù)介紹,從6月1日至11月30日為落實查糾階段。堅持勸導提示與執(zhí)法查糾相結合,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督促騎乘人員規(guī)范佩戴安全頭盔、駕乘人員規(guī)范使用安全帶。每周組織開展全省統(tǒng)一行動,持續(xù)保持高壓嚴管態(tài)勢,全面提升騎乘人員安全頭盔佩戴率和駕乘人員安全帶使用率。
福建省公安廳交警總隊介紹,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小汽車是導致交通事故死亡最多的車輛,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死亡事故中約80%為顱腦損傷致死,汽車事故中因為不系安全帶被甩出車外造成傷亡的事故比比皆是。有關研究表明,正確佩戴安全頭盔、規(guī)范使用安全帶能夠將交通事故死亡風險降低60%~70%,對保護群眾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福建省公安廳交警總隊要求各地按照省安委會及省廳關于加強電動自行車綜治管理的相關要求,加強宣傳引導,增強群眾佩戴安全頭盔、使用安全帶意識;聯(lián)合行業(yè)主管部門、行業(yè)協(xié)會推廣“買電動自行車送頭盔”“買保險送頭盔”模式;鼓勵在學校、農村交通安全勸導站等場所,推行頭盔“租借”“共享”模式,便利群眾使用。組織快遞、外賣、出租車、網約車等重點行業(yè)示范引領,切實配齊用好安全頭盔、安全帶。行動期間,公安交管部門將加強執(zhí)法管理,依法查糾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不佩戴安全頭盔、汽車駕乘人員不使用安全帶行為,助推養(yǎng)成安全習慣。(記者 陳楠 通訊員 劉君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