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11月26日訊 據(jù)福州晚報報道,昨日,省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福建省多元化解糾紛條例》《福建省法治宣傳教育條例》《福建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福建省違法建設處置若干規(guī)定》等法規(guī)。會議還表決通過《福建省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管理條例(修正案)》《福建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使其與上位法有關規(guī)定相一致。
化解糾紛
探索在線調解和立案
《福建省多元化解糾紛條例》將于明年元旦起施行。
記者了解到,隨著電商的興起,網絡消費等領域的糾紛不斷出現(xiàn),因此建立網絡糾紛化解平臺很有必要。該《條例》明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建設網絡糾紛化解平臺,開展在線協(xié)商、在線調解、在線仲裁和訴訟案件在線立案、在線審判、在線司法確認、電子督促程序、電子送達等。
此外,縣級人民政府在土地征遷、環(huán)境保護、道路交通、醫(yī)療糾紛、勞動爭議、物業(yè)管理、消費者權益保護以及其他糾紛較集中的領域,要整合行政、司法、調解等資源力量,建立一站式化解糾紛平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