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事酒店——寧德富力萬達嘉華酒店。林子杰/攝

▲游泳健身中心內的男更衣室。林子杰/攝
臺海網5月21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林子杰 林寧強)5月15日,寧德一男子朱某在寧德富力萬達嘉華酒店的游泳健身中心發(fā)生意外,溺水而亡。據悉,朱某是寧德一中學退休教師,現年69歲。
朱某兒子告訴導報記者,其父親于5月15日前往寧德富力萬達嘉華酒店5樓游泳健身中心游泳,后在泡澡池中溺水身亡。“泳池管理人員未盡到安全義務,未能及時發(fā)現及時救治。外圍監(jiān)控顯示,我爸被其他客人發(fā)現死亡,距其進入更衣室已過40多分鐘了。”朱先生說,事后法醫(yī)檢查發(fā)現他父親后腦勺有傷,懷疑為滑倒跌入泡澡池中溺亡。朱先生認為,泳池運營方未盡到管理義務,若第一時間發(fā)現,其父親還有救回的可能,同時認為寧德富力萬達嘉華酒店方存在管理不到位情況,也應承擔相應責任。
接到朱先生求助后,19日上午,導報記者來到該酒店,此時酒店5樓的游泳池正在運營中。在酒店游泳健身中心的男更衣室內,導報記者看到,該更衣室內設置有兩個泡澡池,深度約為50厘米。酒店方負責人裴經理告訴導報記者,當時朱某就是在泡澡池發(fā)生了意外,但由于男更衣室未安裝監(jiān)控,具體經過待公安部門查證。
裴經理稱,該游泳健身中心于5月1日起已由寧德蕉城潤池體育發(fā)展有限公司全權負責運營。就此事件,酒店方將做好安撫工作,積極配合相關部門進行調解。
隨后,導報記者聯(lián)系到了寧德蕉城潤池體育發(fā)展有限公司負責人黃某勤。黃某勤稱,目前家屬正與保險公司商討賠償事宜,他將積極配合,妥當處理后續(xù)事宜。
就此事件,導報記者致電蕉城公安。公安部門表示,目前正在積極介入調解。截至發(fā)稿前,家屬與酒店方及泳池承包方多次調解未果。
福建泰和律師事務所陳垚律師表示:“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按照危險發(fā)生的不同階段,安全保障義務體現為三個方面的內容,即危險預防義務、危險消除義務和發(fā)生損害后的救助。游泳館經營者在對外經營時負有較高的安全保障義務。游泳場所開放時間必須有值班人員、救生人員、醫(yī)務人員、保衛(wèi)人員現場值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