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2月14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賴雅紅)漳州商業(yè)性個人住房貸款可辦理逐月沖還貸啦!近日,漳州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發(fā)布通知,商業(yè)性個人住房貸款沖還貸(以下簡稱“商貸沖還貸”)業(yè)務實行報銷模式,當月辦理,次月生效。
漳州市住房公積金中心業(yè)務系統(tǒng)將于每月5日、15日、25日自動根據申請人上個月已還款金額(不包含提前還本和逾期罰息金額),從申請人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中提取資金,劃轉到還款銀行卡內。
據悉,目前僅支持省內(除廈門外)七家銀行(工、農、中、建、興業(yè)、中信、農信)的純商業(yè)性住房按揭貸款參與商貸沖還貸業(yè)務。申請商貸沖還貸必須由本人辦理,他人不能代辦。辦理該業(yè)務后,該筆商貸累計發(fā)生逾期還款達3期(含)以上的,商貸沖還貸將自動終止。
辦理須知
辦理對象:在漳州市繳存住房公積金并已在福建(除廈門外)辦理商業(yè)性住房貸款,貸款本息尚未還清的職工,
包括主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配偶。申請人作為主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配偶,無本市未結清公積金(組合)貸款或貼息(組合)貸款(配偶婚前貸款的除外)。
辦理條件:申請人的住房公積金賬戶處于正常繳存狀態(tài)。貸款已還款2個月以上(含)且無逾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