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發(fā)布《關于對2023年度文旅經(jīng)濟工作成效顯著的縣(市、區(qū))給予表揚的通報》,決定對2023年度推動落實文旅經(jīng)濟工作取得明顯成效的永泰縣、廈門市思明區(qū)等10個縣(市、區(qū))給予通報表揚,并享受相關正向激勵政策。
受到通報表揚的10個縣(市、區(qū))是:永泰縣、廈門市思明區(qū)、東山縣、泉州市豐澤區(qū)、泰寧縣、莆田市城廂區(qū)、武夷山市、長汀縣、霞浦縣、平潭縣。
《通報》提出,希望受到表揚的單位充分發(fā)揮模范引領和示范帶動作用,珍惜榮譽、再接再厲,不斷取得新的更大成績。各地要以受到正向激勵的縣(市、區(qū))為榜樣,深化拓展“深學爭優(yōu)、敢為爭先、實干爭效”行動,學習借鑒先進經(jīng)驗做法。(來源:福建日報 記者 郭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