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一些人在訴訟活動中寄望于熟人,企圖通過托人找關系的方式“運作”案件,達到不正當目的。而有的不法分子正是瞄準了這些人的心理,實施詐騙。近日,閩清法院審結了一起冒充“司法掮客”詐騙案件。被告人陳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七個月,并處罰金10萬元。
2020年6月,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告人鄧某原是取保候?qū)彛ㄔ阂粚徟袥Q實刑。案件上訴后,因擔心二審判決后鄧某將被收監(jiān),鄧某的家人四處打聽找關系,認識了本案被告人陳某。
陳某謊稱自己在司法系統(tǒng)有關系,可以幫助鄧某保外就醫(yī),但疏通關系需要費用。于是,鄧某的妻子前前后后為此支付了15萬元。直到2021年5月,法院二審維持原判的判決結果出來后,鄧某的妻子才發(fā)覺自己被騙了。
另外,被告人陳某在2016年9月、2020年7月以同樣的方式分別騙取其他被害人錢款14萬元、15萬元。
閩清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多次騙取他人財物,金額共計44萬元,數(shù)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結合陳某多次詐騙且具有前科、退出部分違法所得等情況,判處陳某有期徒刑八年七個月,并處罰金10萬元,繼續(xù)追繳陳某違法所得。
法官表示,司法公正不容侵犯,干預司法活動、過問案件、請托說情等任何企圖干預司法活動的行為都是行不通的,廣大群眾應依法理性訴訟,警惕詐騙陷阱。(記者 林春長 通訊員 鄭雯婷 陳建安)
來源:福州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