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11月14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吳鵬波 通訊員 林清香 陳鋆)近日,龍巖連城一年輕男子謝某出國到老撾旅游時,粗心大意不慎將護照丟失,于是他選擇鋌而走險偷渡回國,結果被連城警方處以1000元的罰款。
連城縣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隊民警在為謝某辦理補發(fā)護照申請時,依法查詢該人的邊防出入境記錄,發(fā)現其護照出入境記錄不完整,有正常出境記錄,而沒有入境記錄。
在對謝某作進一步詢問得知,他近期到老撾旅游,因中途不慎將護照丟失,未按規(guī)定補辦,而是直接從邊界偷渡回云南。事后,謝某渾然不知自己已違反規(guī)定。
因謝某屬初犯,且配合調查態(tài)度良好,于是,連城警方依法對其作出上述處罰決定。
公安機關提醒:短期出國的公民在國外發(fā)生護照遺失、被盜或者損毀不能使用等情形時,應當向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館、領館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駐外機構,申請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可代替護照,用于出境入境。如果在國外發(fā)生需要求助的行為時,可撥打外交部全球領事保護與服務應急中心熱線號碼+8610-12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