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龍巖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新羅大隊事故中隊民警徐尚根
意識都很渙散,一直在那邊找手機,沒有認識到傷勢的嚴重性。
此時傷者只關心丟失的手機,而對醫(yī)生的勸告蠻不在乎。在交警和醫(yī)生的再三勸說下,兩位年青人勉強上了救護車。經(jīng)查,騎車的人是張某,坐在車上的是藍某,當晚他們喝酒后騎著無牌超標助力車正準備趕到另一個地方接著喝酒,但經(jīng)過該路段時發(fā)生了車禍。

路邊的目擊群眾用手機拍下了他們倒地時的情景。事后經(jīng)過抽取司機張某的血液進行酒精含量司法鑒定,結果他血液中的乙醇含量是每百毫升139.95毫克,達到了醉酒駕駛的標準。

危險駕駛罪是指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jié)惡劣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張某醉酒駕駛害人害已還觸犯了法律,目前張某因為涉嫌危險駕駛罪正在接受公安機關的調(diào)查。我們再來看下一起喝酒開車的事故。
醉酒開車重傷還獲刑
2017年1月24日晚,新羅交警大隊接到報警,龍巖市北環(huán)東路發(fā)生摩托車與小車相撞的交通事故。當時這輛教練車從東風橋上來正在綠燈左轉,而摩托車是直行闖紅燈,摩托車左邊側身與小車左邊車頭發(fā)生碰撞,摩托車司機摔倒后傷勢嚴重。

龍巖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新羅大隊事故中隊民警徐尚根
他自己都已經(jīng)沒有意識了,教練車駕駛員報的警。
這輛摩托車闖紅燈而且速度很快,對前方行駛中的小車又視而不見,因而釀成慘劇。辦案交警馬上護送摩托車司機來到了醫(yī)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