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放火罪

由于張某等人自己的法律意識淡薄,家庭監(jiān)管不到位,再加上周圍朋友的不良影響,目前,張某因為涉嫌放火罪由新羅區(qū)檢察院未檢科審查起訴。不同于其他刑事犯罪,放火罪只要行為人年滿14周歲即可構(gòu)成。
未成年人由于缺乏是非分辨能力,往往受利益誘惑,被所謂的朋友一點小恩小惠吸引而誤入歧途。本案中的張某就是典型的例子,導(dǎo)致不可挽回的后果而追悔莫及。
新羅區(qū)人民檢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檢察科 陳思
在交朋友方面,青少年特別要注意明辨是非,看朋友邀你去做的是好事,還是壞事。如果他邀你做的是壞事,就一定要拒絕,即使是去望風(fēng)或看似一些不像犯罪的事情,你也要勇敢拒絕他,真正的朋友是在一起互相進(jìn)步、互相學(xué)習(xí),而不是去做違法犯罪的事情。
張某等幾位未成年人沒有是非觀念,盲目追求哥們的“江湖義氣”,遇事后不分青紅皂白,如今他們將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