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不足半年,股價漲31.5%!你沒看錯,這就是今年6月才上市的智能電動車ETF(516380)的驚艷表現(xiàn)!
今年以來,國內電動汽車銷量爆發(fā)式增長,根據乘聯(lián)會數據,1-11月份國內新能源車零售銷量251.4萬輛,同比增長178.3%。二級市場也同樣火爆,智能電動車產業(yè)鏈年初以來漲勢如虹,截至12月10日,龍頭股寧德時代創(chuàng)歷史新高次數驚人地達到了29次之多,總市值超1.49萬億,僅次于貴州茅臺和工商銀行。憑借著在智能電動車產業(yè)鏈的全面布局,智能電動車ETF(516380)在以寧德時代為首的產業(yè)鏈龍頭股帶動下,節(jié)節(jié)攀高。自2021年6月18日上市交易以來截至12月10日,短短不足半年的時間內,智能電動車ETF(516380)已大漲31.5%!
汽車電動化可以說是“碳中和”時代背景、新能源周期下的必然趨勢。鋰電股屢創(chuàng)新高的根本動力,即在于汽車電動化變革的短期爆發(fā)力和長期確定性。當前中國電動車供應鏈在產能、技術、成本、客戶等方面都具備全球競爭力,有望充分享受行業(yè)增長紅利,未來成長空間巨大。
而正席卷而來的汽車智能化浪潮,可以說是“電動化”的后時代演繹。電動車“可實現(xiàn)瞬時響應+可搭載大功率電子設備”的優(yōu)勢決定了其是智能網聯(lián)的最佳載體。當“電動化”基礎設施逐步完善后,未來大展身手的也許就是“智能化”。專業(yè)機構分析,當前時代,新能源技術與信息技術相遇并進一步形成共振,智能電動相互促進,智能電動車將催生萬億藍海。我們有望分享到行業(yè)盈利與估值戴維斯雙擊的紅利。
公開資料顯示,智能電動車ETF(516380)緊密跟蹤中證智能電動汽車指數(簡稱:智能電車,代碼H11052),該指數從智能電動汽車動力系統(tǒng)、感知系統(tǒng)、決策系統(tǒng)、執(zhí)行系統(tǒng)、通訊系統(tǒng)、整車生產以及汽車后市場相關上市公司中,選取50只股票作為成份股,反映智能電動汽車產業(yè)鏈龍頭公司的整體表現(xiàn)。截至12.13,智能電動車ETF(516380)前十大成份股囊括了萬億鋰電池巨頭寧德時代、新能車龍頭比亞迪、汽車龍頭長城汽車、消費電子龍頭立訊精密、汽車CIS芯片龍頭韋爾股份等一眾明星龍頭股,權重合計超57%。
12月13日,智能電動車ETF(516380)2021年度第二次調倉正式生效,新納入四大千億巨頭:汽車龍巨頭長城汽車、消費電子龍頭立訊精密、鋰礦龍頭天齊鋰業(yè)和鈷業(yè)龍頭華友鈷業(yè)。更有斯達半島、盛新鋰能、中國寶安、石大勝華、多氟多等細分龍頭加盟,進一步優(yōu)化智能電車產業(yè)鏈龍頭代表性!此次新納入成份股平均市值超1578億元,而剔除成份股平均市值為257.85億元,大大增強智能電動車ETF(516380)智能電車指數龍頭屬性!
實際上,智能電車指數的長期表現(xiàn)一直頗為亮眼。Wind數據顯示,自2016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0日期間,中證智能電動汽車指數累計收益為258.92%,年化收益為30.05%,相對創(chuàng)業(yè)板指、滬深300均有明顯的超額收益。
銀河證券分析,各國新能源車支持政策持續(xù)發(fā)力,為實現(xiàn)碳達峰、碳中和政策目標,并搶占新能源發(fā)展先機,我國利好汽車行業(yè)的政策也在持續(xù)加碼。交通部門是實現(xiàn)“雙碳”愿景的關鍵領域,電動汽車產業(yè)鏈的發(fā)展已成為“十四五”的關鍵環(huán)節(jié),賽道高景氣延續(xù)。
華西證券認為,上半場電動化趨勢已定,下半場智能化競爭開啟。智能與電動融合帶來巨變,重塑產業(yè)秩序,看好汽車行業(yè)黃金十年。目前全球電動化不斷加速,國內補庫+海外修復雙線并行,優(yōu)選整車強周期+電動智能產業(yè)鏈。
相比于個股投資,ETF由于是投資一籃子股票,風險得以大大分散。智能電動車ETF(516380)為廣大投資者提供了一鍵配置智能電動車全產業(yè)鏈龍頭企業(yè)、投資汽車產業(yè)“電動化+智能化”變革大勢的利器。
值得注意的是,華寶中證智能電動汽車ETF聯(lián)接基金(A:013475,C:013476)已于11月8日全網開放申贖,自此場外投資者也能一鍵配置50只智能電動車板塊核心資產股,最低10元起購,7*24便捷申購。智能電動車ETF(516380)及其聯(lián)接基金讓普通人也能分享智能電動車黃金賽道的高景氣高成長紅利。
風險提示:智能電動車ETF被動跟蹤中證智能電動車指數,該指數基日為2014.12.31。指數成份股構成根據該指數編制規(guī)則適時調整,其回測歷史業(yè)績不預示指數未來表現(xiàn)。本基金由華寶基金發(fā)行與管理,代銷機構不承擔產品的投資、兌付和風險管理責任。投資人應當認真閱讀《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選擇與自身風險承受能力相適應的產品?;疬^往業(yè)績并不預示其未來表現(xiàn),基金投資需謹慎。銷售機構(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銷機構和其他銷售機構)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對本基金進行風險評價,投資者應及時關注基金管理人出具的適當性意見,各銷售機構關于適當性的意見不必然一致,且基金銷售機構所出具的基金產品風險等級評價結果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作出的風險等級評價結果。基金合同中關于基金風險收益特征與基金風險等級因考慮因素不同而存在差異。投資者應了解基金的風險收益情況,結合自身投資目的、期限、投資經驗及風險承受能力謹慎選擇基金產品并自行承擔風險。中國證監(jiān)會對本基金的注冊,并不表明其對本基金的投資價值、市場前景和收益做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鹜顿Y需謹慎。(中國經濟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