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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車司機陳超(中)起訴濟南客運管理中心案,被稱為全國“專車第一案”
昨天下午3點,《關于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yè)健康發(fā)展的指導意見》、《網(wǎng)絡預約出租汽車經(jīng)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的新聞發(fā)布會在國新辦準時召開。與此同時,遠在濟南的陳超,關注著手機上不斷刷新的消息。
2015年1月7日,使用專車軟件在濟南西客站送客的陳超,被執(zhí)法人員認定為非法運營,罰款兩萬。陳超不服,將濟南客運管理中心告上法庭,成為以后備受大眾關注的全國“專車第一案”。2015年4月15日,官司在濟南市市中區(qū)人民法院開庭。此案經(jīng)過至少四次延期,歷時一年多,至今仍未宣判。2015年1月,專車在濟南還是個“新興事物”,還是人們新鮮的嘗試。而今天,專車早已成為人們出門劃開手機的習慣瞬間。
陳超對于自己的這次起訴曾說,“這是一次撞擊”。時隔一年多以后,他說“我做到了”。
乘客吃了一顆“定心丸”
北青報:《辦法》終于正式出臺了,心情怎么樣?有什么想法?
陳超:開心。畢竟看到了對“專車”地位合法性的認可,很不容易,這是一個巨大的進步。共享經(jīng)濟是一種趨勢,網(wǎng)約車對緩解交通壓力起到的作用有目共睹。
北青報:《辦法》規(guī)定了平臺所要承擔的責任,你會不會覺得這對乘客來說是一顆“定心丸”?
陳超:對,放開后,可能風險也會加強,那怎么去規(guī)范,去管理,是我期待網(wǎng)絡平臺接下來需要做好的事情。只有不斷去調整,解決現(xiàn)存的問題,才會減少更多的矛盾。
北青報:回過頭你怎么看待出租車和“專車”?
陳超:出租車也好,“專車”也好,沒有哪一個代表先進的,哪一個落后的,就目前來講我覺得大家應該是相互競爭的,有競爭才能做得更好,乘客得到的服務也會更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