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尊
盛酒器,上圓下方,體現(xiàn)天圓地方觀念,通體四道透雕的扉棱,整齊有序。
說起寶雞青銅器博物院的“鎮(zhèn)院之寶”,首先當(dāng)屬“何尊”。何尊紋飾華麗,腹部雕有饕餮獸面紋,粗大卷曲的獸角翹出器外,頗有騰躍欲食的動感。
何尊的由來關(guān)系兩個身份非凡的“年輕人”:周武王之子周成王和同宗的貴族何。成王五年四月丙戌,成王召見了何,勉勵他效法父輩,為國效力。為此,何鑄造了這件精美的青銅器,記錄周成王營建成周洛邑的重大事件及對他的訓(xùn)誡。
何尊揚名于1975年“全國新出土文物匯報展”。青銅器專家馬承源先生在清理銹蝕時,發(fā)現(xiàn)了器內(nèi)底部銘文12行122字,其中有“宅茲中國”字樣,這是迄今發(fā)現(xiàn)的“中國”一詞最早的來源。“宅茲”指“居住在這里”;“中”字形似旗桿,意為“中心”,“國”字由城池和兵戈構(gòu)成,“中國”(圖④)就是國之中央。隨著歷史演進,“中國”一詞,逐漸成為我們國家的名稱。
“何以為尊,我有‘中國’。”寶雞青銅器博物院陳列研究室主任任雪莉十分感慨,“走過3000年歷史長河,何尊‘中國’重現(xiàn)于世,而‘中國’已經(jīng)成為每一個中華兒女自信自豪的源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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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水器,出現(xiàn)于西周中晚期,通高20.5厘米,腹寬17.5厘米,流相距31.5厘米,重3.85公斤。
?。ㄘ殡蓿﹨F(圖⑤,音yìng yí)造型古樸,底部為四個獸蹄足,蓋前端有虎頭,口沿下飾竅曲紋,腹底和蓋鑄有銘文,共計157字,它是我國目前發(fā)現(xiàn)最早、最完整的一篇法律判決書,享有“青銅法典”之美譽。
銘文記述了牧牛和他的管理者(亻朕)打官司的過程。牧牛違背先誓,輸于訴訟,按罪行應(yīng)鞭打一千下,并處以墨刑,經(jīng)過大赦,改判鞭打五百,罰交銅三百鋝,判官伯揚父還命牧牛立誓。(亻朕)勝訴后,用得來的銅做了這件水器,用以紀(jì)念此事。這篇刑典對斷獄量刑、加減等都有所規(guī)定,可見西周的法律制度已相當(dāng)完備。“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刑與禮相輔相成有助于西周社會政令實施暢通。
害夫簋
盛食器,通高59厘米,腹深23厘米,最大腹圍136厘米,重60公斤。
害夫簋(圖⑥,音hú guǐ)是迄今唯一有明確紀(jì)年的西周厲王自作器,也是目前發(fā)現(xiàn)最大的青銅簋,有“簋王”之稱。其雙耳呈象首形,簋體下有正方形方座,加強了穩(wěn)重感,腹圍和方座上均飾直棱紋,頸部和圈足飾一周竊曲紋,上下相互對照呼應(yīng)。
害夫簋腹底鑄的124字銘文尤為珍貴。任雪莉介紹,文字表明周厲王制此祭祀寶簋,以祀皇天大命,保佑周室、王位及其自身,賜降多福、長壽與智慧。
圖片均為本報記者龔仕建攝。
《 人民日報 》( 2018年10月04日 07 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