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網站近日報送中國人民銀行寧波市中心支行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行政處罰決定書(甬銀處罰字〔2022〕10號)顯示,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寧波解放北路證券營業(yè)部存在以下違法行為:未按照規(guī)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中國人民銀行寧波市中心支行決定對其處以罰款30萬元。
行政處罰決定書(甬銀處罰字〔2022〕11號)顯示,梅文勝(時任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寧波解放北路證券營業(yè)部總經理)對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寧波解放北路證券營業(yè)部以下違法違規(guī)行為負有責任:未按照規(guī)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中國人民銀行寧波市中心支行決定對其處以罰款2.5萬元。
行政處罰決定書(甬銀處罰字〔2022〕12號)顯示,陳小萍(時任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寧波解放北路證券營業(yè)部合規(guī)總監(jiān))對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寧波解放北路證券營業(yè)部以下違法違規(guī)行為負有責任:未按照規(guī)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中國人民銀行寧波市中心支行決定對其處以罰款2.5萬元。
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海通證券”,600837.SH)官網顯示,海通證券成立于1988年,注冊資本130.642億元?;窘ǔ珊w證券期貨經紀、投行、自營、資產管理、私募股權投資、另類投資、融資租賃、境外銀行等多個業(yè)務領域的金融服務集團,營業(yè)網點覆蓋“紐、倫、港、新、滬、東”六大國際金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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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中國經濟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