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網站近日披露的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杭銀處罰字〔2022〕11號、杭銀處罰字〔2022〕13號)顯示,商盟商務服務有限公司違反支付清算管理相關規(guī)定;未按照規(guī)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照規(guī)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
時任商盟商務服務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聯(lián)席總經理)對該公司以下違法違規(guī)行為負有責任:違反支付清算管理相關規(guī)定、未按照規(guī)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
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對商盟商務服務有限公司警告,沒收違法所得2.96萬元,并處罰款223萬元,合計罰沒225.96萬元;對徐鳴警告,處罰款6萬元。
相關資料顯示,商盟商務服務有限公司由浙江商盟科技有限公司100%持股。
以下為處罰原文:
  
(來源:中國經濟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