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翔安區(qū)居民陳女士遭遇了一件煩心事。陳女士和前男友戀愛期間,前男友買了一輛車。當時雙方感情很好,前男友請她作為擔保人一起向銀行貸款,于是陳女士就簽字同意作為連帶責任保證人。不料,現(xiàn)在前男友還不起貸款,雙方也分手了,銀行卻要陳女士還貸。陳女士向翔安區(qū)的村(居)法律顧問咨詢,她需要幫前男友還貸嗎? (3月11日《海峽導報》)
□馮海燕
關(guān)于此事,法律顧問給出的答復是肯定的。雖然愛情鳥飛走了,但擔保責任跑不了,在貸款人還不了錢的時候,陳女士作為擔保者,對還貸負有責任。對于陳女士來說,這事的確很悲催,但是沒有辦法,誰讓自己當初白紙黑字簽上名字呢?
擔保人遭受牽連的情況并非個案,尤其是涉及巨額貸款的,也不乏極端事件出現(xiàn)。
然而另一方面,也可看出擔保的壓力山大。同時,一些擔保人會感到憋屈,擔保明明是出于愛或者是出于義氣及情面,那些貸款,自己可能一分都沒有用,卻要成為那個最大的“冤大頭”。當擔保人被逼債煩不勝煩,又無力償還時,逼債方的一通電話、家人的一句牢騷等都可能是壓垮駱駝的最后一根稻草。
當要好的朋友、親戚,當如膠似漆的情侶等向自己提出幫助擔保的要求,拒絕真的很難,也很容易傷感情。人是感性動物,當然要呵護感情,但是生活是現(xiàn)實的,很多時候不能跟著感覺走,該理性還得理性。倘若與對方感情實在好,對方的人品、能力等值得信任,在個人能力范圍之內(nèi)擔保或許可以考慮。然而,倘若貸款數(shù)額巨大,與貸款人實力不相匹配,特別是,萬一對方還有賭博之類惡習,擔保就是高風險的事情。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熱戀中的雙方,在別的方面或許可以不分你我,但關(guān)乎到經(jīng)濟問題、法律問題當真需要慎重再慎重。畢竟,感情生活有太多的不確定性,所有人都應(yīng)該為自己,為家人負責。
法律在左情誼在右,遇到擔保該何去何從?竊以為,三思而行、量力而行,切莫輕易讓情感綁架自己,該拒絕時當拒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