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洛
謊稱自己有關系能夠解決入學、轉學的問題,男子柳某騙了37名家長,從中牟利135萬余元。湖里法院一審判決柳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責令其退賠被害人經(jīng)濟損失。(7月11日臺海網(wǎng))
這是老掉牙的騙局。但是,該案涉及家長之多,詐騙金額之巨還是讓人感覺的震撼。
家長在孩子身上向來不吝付出。如果是正當?shù)谋匾耐度?,那無可厚非。但托關系入學,撇開其陰暗、不光彩的一面不說,事實上也沒有作用。近年來的正面提醒、負面教訓已經(jīng)有很多,為什么這些家長還會飛蛾撲火般地給騙子送錢?
老掉牙的騙局都有家長上當,還收斂那么多錢財,恐怕柳某當時很得意很竊喜吧?可出來混,總是要還的。陽光招生的大背景下,托關系入學根本是“此路不通”,而家長們豈肯白白送錢?所以騙局注定要曝光。柳某以為撒網(wǎng)可以坐收利益,其實網(wǎng)住家長的同時也網(wǎng)住了自己,不僅要退賠損失,而且還要額外繳納罰款,更面臨十余年的徒刑,比起家長來說,“損失”最慘重的正是自己!
每一起案件,教訓都是深刻的,警示都是雙向的。騙子和家長,沒有一方是贏家,更因為陽光招生、均衡編班在廈門已經(jīng)成常態(tài)、成常識,靠詐騙斂財注定遭殃,靠“關系”入學亦絕無市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