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被執(zhí)行人李某來到集美區(qū)法院,還清了全部欠款,還對執(zhí)行法官表示感謝,感謝法院對他下的“限高令”。這是怎么回事呢?(10月23日臺海網(wǎng))
了解到原委后,讓人有種哭笑不得的感覺。
李某聽說朋友在東南亞賺了錢,原本想一起加入,因欠款問題被限制高消費(fèi),無法買機(jī)票才沒去。后來,“在東南亞賺了錢”的朋友因?yàn)楦汶娦旁p騙被抓,而李某卻因?yàn)榱粝聛懋?dāng)廚師,不但還完債務(wù),也有了固定工作。“限高令”給了李某“意外福利”,這么看來,李某感謝“限高令”沒毛病。但我們好奇的是他想投奔朋友的時候,是否知道朋友在搞電信詐騙?若是知道情況還打算入伙,那讓人不知道說什么好了。如果誤打誤撞到了那里,作為成年人也應(yīng)有自己的判斷,只要心術(shù)正,知道朋友從事的是不正當(dāng)行業(yè),也可選擇離開。“去不成”帶來利好,同時要看到,不管干什么,不管在哪里都要誠信做人,踏實(shí)做事。打鐵需要自身硬,是否能一直擁有自由天空,關(guān)鍵在于自己!(牧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