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甘林
海滄區(qū)法院,原告老王手持一張6萬元的借條狀告親戚,要求對方歸還本金和利息??墒?,他沒有想到,女兒和妹妹卻為被告作證說:“錢早已經還清了!”(9月4日《海峽導報》)
是親三分向,然而廈門這家法院遇到的花絮,卻似乎完全相反。雖說倆證人雙雙出庭作證,但她們并不是不由分說一屁股坐到父親、哥哥一邊,而是親證被告?zhèn)鶆毡鞠⒁呀浫窟€清的事實,她們的證言最終被法院采信。
值得一提的是,女兒并不是不顧親情。她強調父親也是個誠實的人,可能是因為媽媽去世,導致爸爸情緒不穩(wěn)定,才會有這樣的異常行為。這也充分說明,她的內心是非常珍惜親情的,甚至,不讓父親犯錯誤可能也是她珍惜親情的表現方式之一。
這讓我們想起,除了是親三分向之外,還有一句話叫幫理不幫親。此案中兩位證人尊重法律,尊重事實,親情讓路于道德、法律,殊為難得,也值得類似官司糾紛之中的人們好好借鑒和效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