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吳之如
近日,福建晉江交警查獲一起酒駕,一車主飲酒后叫了代駕,沒想到代駕司機卻是酒后代駕。目前這司機被處以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且不能再從事代駕工作。(24日閩南網)
這位車主飲酒后,請來的代駕居然也是剛喝過酒的,然后路遇交警撞到“槍口”上了。還真是:
請來代駕竟酒駕,路遇交警被檢查。罰款扣分又扣證,從此代駕永不搭。
開車不飲酒,喝酒不摸方向盤,正是無數酒駕造成的公路悲劇給駕車人的警示。至于代駕,本就是為了杜絕酒駕而出現的防線,代駕人員更要自我約束,在“喝酒不開車”上嚴格再嚴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