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6月30日訊 據(jù)廈門商報報道 記者 錢玲玲
根據(jù)福建省物價局文件通知,從7月1日起,我市居民生活用電將開始執(zhí)行新的電價方案。其中,第一檔月用電量定為0度-200度,每度0.4983元。
與廈門現(xiàn)行電價相比,新的電價方案第一檔月用電量提高了50度,每度電的價格也提高了0.052元。同時,該方案第一檔月用電量比此前聽證會方案調(diào)高了20度。
此外,居民還可自愿申請執(zhí)行峰谷分時電價,低谷電價最低時每度電還不到3毛錢。
第一檔月用電量
不超過200度
根據(jù)福建省物價局下發(fā)的《關于全省居民生活用電實行階梯電價暨用電同價的通知》,7月1日起,福建省居民生活用電價格將全省統(tǒng)一,并實行三檔累進遞增的階梯電價。
第一檔:月用電量0度-200度,每度0.4983元(采取提價過渡措施);
第二檔:月用電量201度-400度,每度0.5483元;
第三檔:月用電量401度及以上,每度0.7983元。
合表用戶用電價格為每度0.5330元。
與此前聽證會方案不同的是,最終方案在聽取了電價聽證會參加人的意見后,適當調(diào)高了第一檔電價的月用電量(調(diào)高20度),進一步保障了大部分用戶用電負擔不增加。
第一檔電量
將采取過渡提價
同時,《通知》提出將采取提價過渡措施。省電網(wǎng)和18個躉售縣電網(wǎng)“一戶一表”用戶第一檔電價和合表用戶電價將逐步過渡到位。其中,包括廈門市在內(nèi)的省電網(wǎng)用戶將用2年時間過渡。
2012年7月1日-2013年6月30日,“一戶一表”用戶第一檔電價為每度0.4763元,合表用戶電價為每度0.4943元。
2013年7月1日-2014年6月30日,“一戶一表”用戶第一檔電價為每度0.4983元,合表用戶電價為每度0.5243元。
2014年7月1日起,“一戶一表”用戶第一檔電價為每度0.4983元,合表用戶電價為每度0.5330元。
可申請執(zhí)行
峰谷分時電價
福建省物價局《通知》還規(guī)定,“一戶一表”居民用戶可自愿申請執(zhí)行峰谷分時電價,一旦申請執(zhí)行,需執(zhí)行滿一年后方可申請退出。電網(wǎng)企業(yè)負責免費提供和安裝智能電能表,制訂全省居民智能電能表換裝計劃和峰谷分時電價申請的受理流程,向社會公布。
居民生活用電峰谷分時電價標準為:高峰時段(8:00-22:00),月用電量200度以下的,每度0.5283元;月用電量201度-400度的,每度0.5783元;月用電量401度及以上的,每度0.8283元。
低谷時段,月用電量200度以下的,每度0.2983元;月用電量201度-400度的,每度0.3483元;月用電量401度及以上的,每度0.5983元。
其中,對執(zhí)行提價過渡措施的,高峰時段電價在各檔電價基礎上每度加價0.03元,低谷時段電價每度降低0.20元。
6人以上家庭
可分電表
此外,為適當解決一戶多人口問題,戶籍人口在6人及以上的家庭,具備分表條件的予以分戶分表,不具備分表條件的可以選擇執(zhí)行合表電價。具體實施細則由省電力有限公司制定,報省物價局同意后公布實施。
電費實行按月計量按月結(jié)算。對城鄉(xiāng)“低保戶”和農(nóng)村“五保戶”每戶每月安排15度的免費電量,先征后返,委托民政部門統(tǒng)一發(fā)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