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些在廈門找暑期外賣兼職的大學生,向我們欄目反映說,他們找工作時,簽下了一份電動自行車租賃合同,不僅沒賺到錢,還背上了一身債,他們究竟遭遇了什么呢?《一鍵呼叫采訪車》,一起來看。
求職者 小黃:簽了兩個支付寶扣款12期的合同,簽之前他是跟我們說都是免費的。
求職者 小王:線上他是跟我說租車所有的費用全部免費,但是他竟然在你支付寶里面綁了10期。
視頻中所拍攝的,是華聯(lián)青創(chuàng)產業(yè)園二樓的一家招聘點,記者來到這里時,招聘點已經關門,產業(yè)園物業(yè)工作人員正在往招聘點的玻璃門上張貼告示,告示上寫著,接湖里區(qū)勞動保障監(jiān)察大隊通知,本棟樓225室處存在求職糾紛高發(fā),多名求職者反映被誘導租車、退車時被收取高額租車費和違約金。望求職者慎重求職,避免上當受騙。
在這個招聘點究竟發(fā)生了什么呢?記者聯(lián)系到了幾位求職者,他們說,一開始,他們都是在網絡招聘平臺上搜索“暑期工”等內容,并沒有主動聯(lián)系這個招聘點。不過之后的幾天,他們陸續(xù)接到這個招聘點的電話。其中一位大學生小王說,當時對方承諾的是招聘餓了么的送貨員,并且會免費提供電動自行車,薪資也不錯,所以他專程從江西老家趕來廈門,誰知來到廈門后,工作內容卻發(fā)生了變化。
求職者 小王:是說我們在指定的倉庫里面配送牛奶、飲料等這種物品,配送到指定的超市去,然后每一單的價格是7元到20元不等。我們一看看這個還挺簡單,而且配送費用而且還挺高的。來到這邊之后,他就跟我說不是這樣,他說是什么,送餓了么的眾包,不是餓了么的員工。你不是外賣員,你只要是個人,你自己有1輛電動車或者說配送工具,你自己就可以下載這個。
所謂“餓了么眾包”,是一款依托于“餓了么”平臺的兼職配送平臺,是一個開放平臺,想兼職只要自己下載、搶單就行,根本無需應聘。但小王此時并不知道這些,而且招聘人員并沒有與小王簽署勞動合同,只是讓他簽下了一份“電動自行車租賃合同”。
求職者 小王:他說叫我掃一個二維碼,掃這個二維碼才可以開始,他們車行就是確認了你這個用戶,你就可以開始用車。我就掃這個二維碼,掃完之后劃到底點擊確認,他就直接給你綁了十期,強制給你綁十期,要699元一個月。
當時招聘人員表示,只要20天送夠700單,就可以免除電動自行車的租金,可跑了一天之后,小王發(fā)現(xiàn)不對勁。
求職者 小王:跑了一天發(fā)現(xiàn)事情不對頭,我送了3小時我才送了7單,我說這送下去怎么可能20天送700單,這不可能送到的。
與小王的情況類似,廣東來的小黃和朋友也一同簽下了這份“電動自行車租賃合同”,但小黃還未滿18歲,沒達到支付寶分期租車的年齡要求,于是在工作人員給小黃支招,讓小黃的朋友一個人簽下了兩份“電動自行車租賃合同”。每期699元、共12期。
求職者 小黃:你多大了?17歲。我那個時候有明確跟他說,一個未成年、一個成年了,可以跑外賣嗎?他說有一個成年就可以了,他就讓我朋友說代簽,讓我朋友一個人簽兩份。
錢還沒開始賺,這些求職者,就已經欠下了6990到8388不等的租車費。發(fā)現(xiàn)不對勁后,求職者們向招聘點和車行提出要解除合同,但對方始終拒絕。
一鍵呼叫采訪車:餓了么明確表態(tài)無合作 相關部門已介入調查
就在記者采訪時,一些求職者表示,他們與招聘點的負責人,正在派出所調解,記者也前往派出所了解情況。這樣的租車合同是否合法有效?求職者們遇到的問題,又能否得到解決呢?
在派出所,記者見到了這名應聘點的負責人,對方明確表示,他們與餓了么平臺有簽署授權,所以可以幫助餓了么招聘騎手。對于其他問題,都不愿意多說。之后記者也找到了餓了么廈門公司的相關負責人,對方明確表示,他們與這個招聘點沒有合作關系。也就是說,這些求職者并沒有跟餓了么簽署勞動合同,所謂的簽約,只是簽了一份租車合同。
除了欠下了電動自行車租賃費,求職者們還發(fā)現(xiàn),租車合同中明確寫著,承租的是“新國標”電動自行車,但求職者把車送往集美交警大隊驗車時,結果卻是不符合“新國標”。
求職者小王與交警對話:沒有踏板,沒有限速,重量超過了55公斤,而且(時速)超過15公里的時候也沒有警報聲,限速是解碼了。
求職者 小王:寫的是租給我們新國標電動自行車,我把電動車放到我們集美交警大隊那邊去驗車,然后說這個車完全不符合新國標。
現(xiàn)在,小王所在的維權群里,已經有90多人,他們向相關部門投訴后,目前市場監(jiān)管、公安、勞動監(jiān)察等部門已陸續(xù)介入調查。記者了解到,經過調解,招聘點和租車行的工作人員,答應可以解除合同,但求職者們依然要付第一個月的租金。也就是說,這些求職者應聘后,還沒有掙錢,反而虧了幾百元。
那么如此招聘,是否合法呢?記者也咨詢了律師,律師表示,根據求職者的經歷判斷,應聘點的工作人員有誘導簽訂電動自行車租賃合同的嫌疑。
北京盈科(廈門)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律師 許東:真正不是以招募騎手為目的,而是為了促成租賃合同的簽訂為目的。在這種情況下,就可能涉及到違反我們勞動合同法第26條的規(guī)定,以欺詐、脅迫或者是使合同簽訂對象陷入重大誤解,而騙簽租賃合同這種情況。我們民法典也規(guī)定了,是可以在簽訂合同的一年之內,行使撤銷權。
律師建議,求職者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相關合同,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此外,律師也提醒求職者,在尋找工作的時候,一定要先提前了解企業(yè)的經營情況,是否存在相關糾紛,另外,一定先要簽署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勞動合同。
北京盈科(廈門)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律師 許東:要對招募的企業(yè),進行一定的背景調查,來了解這個企業(yè)它實際的情況。要先行簽訂正規(guī)的勞動合同,把勞動相關的內容要體現(xiàn)在勞動合同的條款當中,簽訂完勞動合同之后,再來簽訂我們的租車的協(xié)議。
來源: 特區(qū)新聞廣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