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3月18日訊 據(jù)廈門電視臺報道 在一些電鍍車間,因為工藝流程的需要,可能會使用到黃金。翔安一家電子公司的一名員工,因為囊中羞澀,就打起了這種黃金的主意。這名員工兩次用“吸金包”盜竊化學槽內(nèi)的黃金,雖然都沒有得逞,但還是得為自身的違法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近日,翔安法院公開宣判了這起盜竊案。
19歲的被告人伍某來自廣西,去年12月初,他入職翔安一家電子公司,擔任電鍍車間的操作員。在工作期間,伍某了解到,電鍍車間內(nèi)一條化金線的液體,含有黃金。因為囊中羞澀,伍某就打起了歪主意,他想起去年6月熟人給他的兩個“吸金包”。
被告人 伍某:他跟我說這東西,可以把金子吸到這包里面,那時候因為沒錢,打算吸點金賣了,然后有點錢回家過年。
伍某說,只要把“吸金包”投入含有黃金的溶液,“吸金包”就可以通過化學反應,吸附溶液里的黃金。去年12月17日上午7點左右,趁其他同事還沒上班,伍某先來到公司,將一個“吸金包”投入化金線的化學槽內(nèi)。4天后,在同個時間段,伍某再次趁無人時,來到電鍍車間,試圖打撈之前投進化學槽的“吸金包”,但沒有找到。心有不甘的伍某,就把第二個“吸金包”投進化學槽。伍某沒想到的是,車間管理人員很快發(fā)現(xiàn)了化學槽內(nèi)的黃金濃度異常,并向公安機關報了案。而伍某投進化學槽內(nèi)的“吸金包”,也被其他員工打撈出來。
公訴人:經(jīng)依法鑒定,兩個“吸金包”中含有的黃金質量共計82.3克,共計價值人民幣39504元。
翔安法院審理后認為,雖然伍某“吸金”的目的沒有得逞,但他的行為還是構成了盜竊罪。法院一審判處伍某有期徒刑10個月,同時并處3000元罰金。伍某本來可以通過勞動,獲得正當?shù)氖杖?,但卻因為一時貪念,走上了歪路,最終不僅沒有實現(xiàn)發(fā)筆橫財?shù)拿缐?,還為此丟了工作,進了監(jiān)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