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11月7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湖法宣)“95后”男子趙某偷偷轉走女友4萬多元,還冒充“美女”騙自己姑父的錢。 近日,趙某在湖里法院受審。
趙某今年25歲,女友汪女士比他大24歲。汪女士在一家店上班,趙某時常去店里找她。2020年3月20日,趙某趁汪女士不察,將其手機卡取出后插入自己手機,再用其手機卡號申請支付寶,并綁定她的銀行卡。隨后,趙某多次通過支付寶,將女友銀行卡內的錢轉賬到自己的支付寶或用于充值話費,共計41600元。
不久后,汪女士發(fā)現(xiàn)自己錢丟了,就問趙某。剛開始,趙某并不承認。在女友多次逼問下,趙某才承認了自己偷偷轉走女友錢的事實。汪女士遂報警。警察在了解到兩人是男女朋友關系,便讓趙某取保候審,并盡快退贓。
然而,趙某并未就此罷手。他將從女友那里偷來的錢揮霍一空后,便給姑父老王打電話借錢。姑父說,他馬上就要跟趙某的姑姑離婚了,怎么還跟他借錢。
聽姑父這么說,趙某不僅沒打消跟姑父借錢的念頭,還表示“要給姑父介紹女友”。2020年4月,趙某以介紹女友為由,將其本人注冊的微信號冒充“馮女士”推薦給姑父,并與姑父談起了“戀愛”。之后,他虛構回家沒路費、母親生病住院、被告人起訴需要保證金等事由,騙取姑父共計15313.4元。
2020年6月3日,姑父到派出所報警。不久后,趙某被抓獲,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
湖里法院審理認為,趙某竊取他人財物共計41600元,數(shù)額巨大,已構成盜竊罪。另外,趙某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共計15313.4元,數(shù)額較大,已構成詐騙罪。
近日,湖里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盜竊罪、詐騙罪判處趙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8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