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11月6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康澤輝 林少蓉 通訊員 李敏 張薇)身邊的健身房越來越多,辦個年卡動輒幾千甚至上萬元,但是如果中間有變動,要退卡行不行?日前,廈門市思明區(qū)筼筜市場監(jiān)管所就接到了這么一起健身房消費糾紛。
原來,消費者鄭女士2年前在湖濱北路一家健身房辦了會員和私教卡。不過,今年因為公司倒閉,生活有了變動,鄭女士已不在廈門工作,可是健身房私教卡里還剩一大筆余額。為此,鄭女士向健身房提出,希望退還剩余卡金。但健身房方面卻表示:在辦卡之初雙方已簽訂協議,私教課程屬定制服務,非服務質量問題不接受退卡,若因消費者個人原因要求退卡,按協議約定只能轉讓,不予退款。
“我現在真的很需要現金,我可以接受折價退卡,但怎么都協商不下來。”鄭女士撥通了12315,向筼筜市場監(jiān)管所工作人員提出了訴求。
工作人員立即聯系商家了解情況。但商家態(tài)度依然強硬,投訴調解一度陷入僵持。
為了進一步掌握細節(jié),工作人員向商家索要了當時與消費者簽訂的《私教協議》。經仔細查看,工作人員發(fā)現這是一個“格式范本”,關于“退課退卡”的“約定條款”大部分有利于經營者。雖然在調解過程中,商家口頭表示可以協商轉課,但從條款上看涉嫌侵犯消費者權益。
鑒于此,工作人員立馬向商家指出“格式協議”中存在的問題,并責令其限期改正。同時,動員經營者綜合考慮消費者個體情況,妥善處置消費糾紛。
這場調解一直持續(xù)到當天中午12點半。最終,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雙方約定以合理折價進行退卡,消費者鄭女士終于拿回了2萬余元退款。
提醒
遇格式條款可撥打12315求助
市場監(jiān)管部門提醒消費者,消費者與商家簽訂健身等合同、協議時,應注意查看其中的格式條款是否存在加重消費者責任、排除了消費者的主要權利等問題,不要貪圖便宜、沖動消費。
同時,經營者在制定格式條款時,也應當嚴格遵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合同法》等法律規(guī)定,不得侵犯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遭遇霸王條款、格式條款,消費者可撥打12315投訴舉報,保護自己的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