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7月12日訊(海峽導(dǎo)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湖法)只因想和前妻復(fù)婚遭到拒絕,廈門一男子竟怒砸前妻奔馳車。近日,湖里區(qū)法院針對這起案件作出一審判決。
據(jù)悉,男子楊某和前妻離婚兩年。離婚前,兩人育有一女兒,女兒由楊某撫養(yǎng)。離婚后,楊某仍對前妻趙女士念念不忘。
2019年12月24日,楊某約趙女士去KTV唱歌喝酒敘舊,酒后楊某表達了想復(fù)婚的想法。沒想到,趙女士一口回絕。當(dāng)時二人不歡而散。
趙女士走了以后,楊某越想越氣,一路尾隨其前往停車場。確定趙女士的車輛位置后,楊某迅速脫下身上的牛仔服裹住手,一拳打向趙女士的奔馳車玻璃。打了幾下之后,楊某覺得手太痛,于是又去拿起旁邊的滅火器,將四面車窗玻璃全部砸碎。經(jīng)鑒定,趙女士直接經(jīng)濟損失為110092元。
案發(fā)后,楊某在知曉他人報警的情況下,在現(xiàn)場等待民警到來。到案后,他如實供述了上述犯罪行為。
不久前,楊某還賠償被害人趙女士110000元,并取得趙女士諒解。
近日,湖里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楊某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六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