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海網2月27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康澤輝/文 吳曉平/圖)在廈門進店就餐須實名登記,近日,廈門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疫情防控組發(fā)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疫情期間餐飲行業(yè)管理、防止疫情傳播的通知》(下簡稱“通知”),防止疫情在餐飲企業(yè)等敏感領域傳播,全力保障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各餐飲單位(包括酒樓、酒店、餐館、食堂、咖啡店、飲品店、小吃店等)的經營場所、員工管理、設備管理、采購及服務要求等事項,必須按照《商務部辦公廳國家衛(wèi)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印發(fā)零售、餐飲企業(yè)在新型冠狀病毒流行期間經營服務防控指南的通知》要求嚴格執(zhí)行。
餐飲單位要在用餐場所的明顯位置,告示顧客需配合和注意的防護事項,減少堂食人員密度,提倡分餐制,提倡使用公筷公勺,提倡開展餐食外賣打包服務。
通知對餐桌間距、顧客間隔都做了詳細規(guī)定。餐桌間距應保持在1.5米以上,顧客間隔應保持在1米以上。顧客除就餐外,應全程佩戴口罩。
同時,餐飲單位要測量入店人員體溫,建立用餐顧客可追溯臺賬,臺賬必須登記至少1名就餐顧客的真實姓名和有效聯系方式。
對存在問題的餐飲單位將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整改到位。對經教育仍不整改的,可依法采取處罰措施,直至責令停止營業(y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