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1月20日訊 據海西晨報報道 小米(化名)兩年多前因家暴與小東(化名)離婚,不料,數月前竟遭小東毀容。近日,湖里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決小東有期徒刑1年3個月。
因家暴等原因,小米和小東于2017年離婚。此后,小東一直不愿意接受離婚的現實,一再向小米求復合,但小米不為所動。有一次,小東跟蹤小米時,發(fā)現小米已經結交了新男友,十分生氣。抱著“我得不到,就要毀了你”的念頭,小東再次找到小米。在小米拒絕了他提出的復合要求后,他拿出事先準備的刀劃傷了小米的額頭、耳朵、臉頰、手等多處。
小米在醫(yī)院治療時,小東被公安機關抓獲,并于去年11月20日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3日被逮捕。
近日,湖里法院作出判決,小東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3個月。
小米也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向小東索賠醫(yī)療費、護理費等8萬余元。不過,她的訴訟請求最終因票據等證據不足,而沒有獲得法院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