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1月14日訊 (海峽導(dǎo)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集法宣)四名男子在KTV包廂唱歌時,與人發(fā)生糾紛,隨后他們又對勸架者進行毆打報復(fù)。近日,集美法院開庭審理了這樣一起尋釁滋事罪案件,四名男子分別獲刑。
今年4月,林某等4人在某KTV包廂唱歌時,因瑣事與KTV工作人員發(fā)生口角糾紛。隨后,在其他包廂唱歌的吳某見狀上前勸解,結(jié)果與林某等人發(fā)生爭吵并互相推搡,隨即被KTV工作人員勸開。
林某等人回到包廂后,又共謀毆打吳某泄憤。其間,林某還糾集了蘇某、胡某(均另案處理)到場。
一小時后,林某等人到KTV門口路邊等候吳某。當吳某從包廂下樓到達門口后,林某等人或持工具或徒手毆打吳某,致使吳某受輕微傷。
不久后,林某等4人被公安機關(guān)抓獲。歸案后,林某等4人如實供述了尋釁滋事的事實。林某的家屬、陳某的家屬分別賠償了被害人吳某的經(jīng)濟損失并取得諒解。
近日,集美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為被告人林某、陳某、黃某、王某破的行為均已構(gòu)成尋釁滋事罪,一審分別判處四被告人10個月至1年的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