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好聚好散
不再聯系就是好前任
廈門有個男子卻在分手后
持刀找女友復合……

最終換來牢獄之災
他竟帶刀找前女友復合
今年27歲的黃某與小玉(化名)原本是男女朋友關系。
兩人分手后已經有一段時間沒有聯系。
2018年12月底
黃某偶然登錄團購網站
通過兩人曾經共用的賬號發(fā)現
前女友小玉購買了兩張電影票
黃某不甘心就此分手
便也購買了同一場次的電影票
準備前去尋找前女友

2018年12月31日晚上10點多
黃某帶著一把水果刀和一把尖刀
來到電影院

看到小玉出現
他便把人帶到電影院外要求復合
但小玉拒絕
隨后兩人爭吵起來
沖動之下
黃某用刀將小玉的臉頰劃傷

漫畫/劉哲姝
見小玉還是不答應
黃某又強行把人帶到古地石社附近
再次用刀劃小玉的臉
后經路人報警
民警趕到現場將黃某抓獲
已構成故意傷害罪
經檢查鑒定
小玉面部共有4處傷痕
累計長度12.2厘米
為輕傷一級
為此
黃某的家屬代他向小玉賠償了7000元
黃某本人則表示自愿認罪認罰

思明區(qū)法院審理認為
黃某持械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輕傷,構成了故意傷害罪??紤]到黃某認罪認罰及其家屬代為賠償,思明區(qū)法院判處黃某有期徒刑1年10個月。目前該判決已經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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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晚報記者:彭菲 實習生:楊苗 通訊員: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