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12月25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林毅彬)公證與老人摔倒維權能扯上關系嗎?可以。近日,一名老人被路面的大坑絆倒受傷,為了順利維權,家屬及時申請路面證據(jù)保全,鎖定了有力證據(jù)。公證這件“神器”的介入,很好地固定住案件某些重要瞬間的行為和事實,為日后定紛止爭或訴訟的進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老人“被坑”骨折住院15天花了2萬
12月初的某個中午,市民廖先生的母親李阿婆飯后和兩個老姐妹出門遛彎,經過一條馬路的輔道時,一個不留神,絆了個趔趄。李阿婆重重摔倒在地,倒地的一瞬間用右手撐地,但還是摔了個人仰馬翻。
李阿婆疼得爬不起來,緩過神后姐妹們扶她坐在了路邊,她想用右手掏手機,卻動彈不得,只好用左手打電話給家人。兒子立即趕到,扶著母親一瘸一拐地上了車,送往醫(yī)院檢查。
“醫(yī)生拍片檢查我媽的右手手腕骨折了,下巴也全是傷,腫得挺厲害的。”廖先生說,當天送到醫(yī)院后,母親就進行了手術,在手腕的位置植入鋼板固定。老人手術后的傷口也在幾天前才拆線。“出院以后明年還要來一趟,要把鋼板取出來。”
老人手術加上住院,15天前前后后花費了2萬元。廖先生很無奈:“這錢不能花得這么冤,我們要索賠。”
公證保全路面證據(jù)為訴訟“掃清障礙”
母親出院后,廖先生特意來到事發(fā)地查看,他發(fā)現(xiàn),母親摔倒的位置,有一段道路路面坑洼,甚至開裂。“上面鋪著黃沙,看樣子很久都沒維修了,如果這路面沒坑,我媽也不至于摔倒。”廖先生說,他認為鋪設維護路面的單位有責任,“我去找過有關部門,都沒有一個很好的答復。”
可是,要起訴的話怎么取證呢?在一位懂法律的朋友建議下,他走進廈門市公證處。“我咨詢過,要起訴必須要證據(jù),怎么取證?可以公證,做現(xiàn)場的證據(jù)保全。”廖先生說。
為了證明事實,在公證員的引導下,廖先生同時申請對陪同老人散步的兩位老人也做了證人證言的保全公證。很快,公證員對該路段路面的現(xiàn)場狀況和證人證言辦理了保全證據(jù)公證。廖先生了解到,這些都是日后訴訟或調解的有力證據(jù)。
律師說法
證據(jù)很可能滅失保全公證很必要
對此,福建涇渭明律師事務所鄭加源律師認為,根據(jù)《侵權責任法》相關規(guī)定,在公共道路上傾倒、遺撒妨礙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有關單位或個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若因道路破損未及時修補,造成行人受傷或車輛受損,且存在過錯的,相關責任單位應承擔賠償責任。李阿婆可與相關部門協(xié)商賠償,協(xié)商不成可起訴。
對此,鄭律師認為,證據(jù)很可能滅失或日后難以搜集,起訴前進行證據(jù)保全公證很有必要。公證在其中起到及時固定證據(jù)的作用,證據(jù)保全公證的及時性及證據(jù)補強效果,都會對訴訟或調解起到助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