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海網(wǎng)10月20日訊 據(jù)廈門網(wǎng)報道 10月19日上午,廈門高速交警支隊一大隊三中隊民警在沈海高速廈門檢查點開展酒駕查處行動時,查獲一起因飲用自釀米酒引發(fā)的隔夜酒駕交通違法行為。
當天上午,民警在檢查點查處酒駕時,一輛閩D牌照的黑色小車進入民警的核查區(qū)。只見他神態(tài)自若搖下車窗,對著呼氣式酒精檢測儀吹了一口,瞬間,酒精快速排查儀響起警報。該車駕駛員王某也懵了,表示委屈和不解,聲稱自己沒有喝酒,喝酒了絕對不敢開車。
“您涉嫌酒駕,請下車配合我們進一步核查!”民警將王某引導(dǎo)到執(zhí)法站,用酒測儀對王某進一步呼氣測試,王某也十分配合。然而,酒測儀上清晰地顯示結(jié)果為體內(nèi)酒精含量為53mg/100ml,已達酒駕標準。王某不服,要求再次測試,可是結(jié)果還是一樣。
在民警的耐心詢問下,原來,王某昨天在家和朋友飲用了自家釀造的米酒,心想自家釀的酒,沒什么酒精,而且隔了一晚上,早已消散得差不多了,根本不會被查出來。沒曾想,體內(nèi)仍然含有酒精。最后,王某虛心接受了交警作出的駕駛證記12分、暫扣六個月、罰款1000元的處罰。
廈門高速交警提醒廣大駕駛員,對于隔夜酒,不要存僥幸心理,不論是飲用了買的酒還是自釀酒,都有可能被檢測出酒精,為了杜絕酒駕,避免前天晚上喝酒第二天開車,才是正確選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