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6月15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林利萍 通訊員 張麗芳 陳智)6月12日上午,廈門鐵路公安處南靖車站派出所民警小陳在站區(qū)巡邏時,一女子急匆匆跑來,稱隨身攜帶的一個袋子不見了,身份證及車票都在里面。
該女子介紹,當天她和一個好姐妹相約要去漳州,到了火車站看時間還早,于是在小賣部逛了一圈,結(jié)果把隨身攜帶的一個袋子弄丟了。
了解情況的過程中,民警發(fā)現(xiàn),陪女子報警的好姐妹表現(xiàn)很異常,勸說“不要再找了,趕緊走吧,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民警越發(fā)覺得奇怪,這里面肯定有隱情,于是要求陪同的女子出示身份證。該女子一直不配合,說自己沒有帶身份證,一直推托,于是民警將她帶到值班室進一步審查。
女子意識到自己已經(jīng)無法再隱瞞下去了,向警方承認了一切。原來,她姓李,泉州人,涉嫌電信詐騙案被警方通緝。2011年,她到廈門打工,被一家招聘方打出的“只需要打打電話,就能月薪過萬”的待遇所吸引。于是,她進了詐騙公司做話務員,通過打電話開展詐騙活動。李某這么多年來在外一直都很小心謹慎,但還是被抓了。目前該案還在進一步審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