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6月7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集法宣)廈門一家健身公司患上了“拖延癥”,還沒開業(yè)就預售會員卡,收了錢后卻說話不算數(shù),屢次推遲開業(yè)時間,結果被24名會員告上法庭。
昨日,集美法院發(fā)布了一批因健身公司“拖延癥”引發(fā)的糾紛案,最終法院一審支持了消費者的訴求,判決被告健身公司退還24個會員會員費共計約5.9萬元。
辦卡后,消費者遭遇“三連拖”
去年4月,陳小姐在自己集美區(qū)的住所附近收到一張宣傳單,宣傳單載明附近一家健身公司將于2017年6月26日開業(yè),邀請廣大群眾前往辦理會員卡。同時,該健身公司承諾,內(nèi)部裝修及設施與宣傳單上的效果圖一樣。
陳小姐對此很是心動,因為她一直就有健身的想法,而且該公司所在地又離她的住所不遠。于是,去年6月初陳小姐就來到了健身公司,并與對方簽訂合同,交了會員費2299元。
同年6月底,當陳小姐滿心期待地來到該健身公司時,卻發(fā)現(xiàn)店面還在裝修。公司工作人員告訴陳小姐,健身公司因消防驗收等問題,不能如期開業(yè)。
之后,健身公司陸續(xù)發(fā)布公告稱“2017年7月7日營業(yè)”、“2017年9月7日營業(yè)”。但是,最終該店于2017年9月18日才通過消防驗收,并于2017年9月20日開始營業(yè)。
要退錢,遭拒絕后告上法庭
在健身公司公告延期營業(yè)后,陳小姐多次要求退還會員費,但都遭到拒絕。據(jù)了解,跟陳小姐有著同樣遭遇的還有30余人。
在健身公司延期營業(yè)期間,多名會員向市場監(jiān)管部門投訴。經(jīng)市場監(jiān)管部門調(diào)解,健身公司已向其中12名會員退還會員費。但是,健身公司認為,自己未及時營業(yè)的原因是不可抗因素導致的,并且公司已經(jīng)正式營業(yè),為此拒絕向剩余會員退款。
于是,陳小姐等24人近日陸續(xù)向集美法院起訴,要求健身公司退還會員費。
陳小姐等人起訴認為,健身公司承諾于2017年6月26日開業(yè),陳小姐等人為此與該公司簽訂了服務合同,并繳交了會員費(2000-5000元不等)。但是,該公司多次推遲營業(yè),其行為已屬違約。因此,陳小姐等人要求法院判決健身公司承擔違約責任,退還已繳交的會員費。
一審判決,健身公司違約退錢
近日,集美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陳小姐等人辦理健身公司的會員卡并支付了相應的會員費,該會員費屬于消費預付款,健身公司應按照約定向陳小姐等人提供健身服務。陳小姐等人提供的證據(jù)可以證明,健身公司未能按約定的時間開業(yè),屬于未按照約定向預付款消費者提供服務的情形,應按照消費者的要求退回預付款。
因此,集美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要求健身公司向陳小姐等24人退還會員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