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5月8日訊 據海西晨報報道 補貼發(fā)放引糾紛,建造師一怒之下將公司告上湖里法院。而合同背后,實為有償證書掛靠,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guī)。近日,湖里法院認定合同無效,雙方都有過錯,各自承擔相應責任。
未拿到補貼,建筑師告公司
2012年7月,小軍與某建筑公司簽訂了一份《協(xié)議書》?!秴f(xié)議書》約定,由乙方小軍提供國家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造價師證供甲方即該建筑公司資質申報、資質年檢使用;有關乙方的一級建造師繼續(xù)教育培訓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必須配合甲方參加與其證書相關的一切業(yè)務,包括投標活動、公司資質年檢、建設部門檢查及繼續(xù)教育學習,否則視為違約等。根據雙方約定,公司每年向小軍支付年薪24000元,出場補貼等根據協(xié)議另行支付。
合同期限為一年,到期后自動延期。2015年7月,該建筑公司不再支付補貼后,小軍與公司就此產生了矛盾。同年12月,小軍與公司再因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起糾紛。小軍遂將公司告上法院,請求支付未支付的補貼9000元;判令公司配合辦理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變更注冊手續(xù);按每月6000元的標準支付因未配合辦理變更注冊手續(xù)產生的損失。
但在公司看來,根據協(xié)議,小軍應在合同期限內無條件配合公司招投標、年檢等工作,而小軍三次未參與公司的投標工作,也未配合參加年檢。不僅如此,小軍還以公司名義參加某些考試,由公司支付費用,最終取得證書拿到新單位注冊。
證書有償掛靠,合同無效
綜合《協(xié)議書》及當事人陳述等,湖里法院判斷,這是一起因建筑行業(yè)相關證書有償掛靠引發(fā)的糾紛,雙方并未建立實質性的勞動關系。小軍與公司之間證書掛靠的行為違反了相關規(guī)定,也存在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情形,合同應認定無效。
湖里法院法官介紹,本案中,小軍作為專業(yè)人員,公司作為建設行業(yè)企業(yè),均應掌握國家關于該類證書使用方式的規(guī)定。雙方在明知《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等證書不得出租、出借,仍訂立合同,均存在過錯,應各自承擔相應損失。
近日,湖里法院判決公司返還小軍相關證書,并配合小軍辦理《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變更注冊手續(xù)。法院駁回了小軍其他法律訴求。
原標題:建筑師未拿到補貼告公司 證書有償掛靠合同被判無效
原鏈接:https://news.xmnn.cn/xmnn/2018/05/08/100359824.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