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4月28日訊 據(jù)廈門廣電網(wǎng)報道,一名男子駕車在高速公路上被后車追尾,不僅要負主要責任,而且還吃了兩張罰單,到底為什么呢?
24日晚上7點多,在沈海高速公路杏林段發(fā)生了一起追尾事故,后方的一輛黑色小型客車,撞上了前方的這輛白色小轎車。
白色轎車駕駛員 吳先生:我看一下那個路標,(24號晚)七點十幾分雨是最大的,那我也不敢太快,我有按雙閃燈。
高速交警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事發(fā)位置就在高速路匝道附近,很可能是前車違法變道造成的,于是便調(diào)取了白色小轎車的行車記錄儀。果不其然,行車記錄儀畫面顯示,當時白色小轎車行駛到匝道口附近時,車速降了下來。這時,駕駛員開始往右打方向,就在車輛壓過路中的實線時,后方的車輛撞了上來。
解釋現(xiàn)場:白色實線,跨越白色實線變道看路牌,你雖然說沒停,你快要停了,然后后面車推你一下,你往前滑了。
民警表示,看起來這是一起普通的追尾事故,但實際上,事故責任方并不在于后方車輛,而是因為前車的違法變道和低速行駛,才導致了事故的發(fā)生。
廈門高速交警支隊民警 范元甲:后方車輛,經(jīng)過我們初步勘察,沒有超速或者變道等違法行為,后方車輛不存在過錯,后方車輛是正常行駛,是前方過錯導致這起事故發(fā)生,所以我們判定事故中前方車輛負全部責任。
不僅要負車禍的全部責任,而且這輛白色小轎車駕駛員還因在高速公路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和低速行駛,被記6分,罰款3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