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4月27日訊 據海西晨報報道 工人小廖在別墅安裝玻璃時不慎從高處摔下,造成手臂骨折。外地來廈務工的他,這下不僅失去基本工作能力還要支付昂貴的醫(yī)藥費,如此情況下,他要求別墅主人陳菲(化名)賠款補償。但是陳菲認為責任并不全在自己,包工頭陳工及小廖的三名工友也應當承擔責任。究竟責任在誰?如何賠償?多方當事人在嵩嶼司法所的調解室里爭執(zhí)不下。
裝修工人失足摔斷手
年前,陳菲有棟位于東方高爾夫的別墅需要裝修,陳工承包了別墅鋁合金門窗部分的安裝,之后又將玻璃安裝工作轉包給小廖等四名工人。一天,小廖站在約4米高處安裝玻璃時,不慎踩空跌落,摔傷了手。
工友連忙將小廖送往長庚醫(yī)院,經醫(yī)院拍片診斷是左肱骨近端骨折。之后,小廖又立馬被送到廈門174醫(yī)院治療。小廖出事后,陳菲和陳工各支付2000元醫(yī)療費,但這遠遠不足手術所需費用,小廖只得向工友求助。三名工友為小廖湊齊了約3萬元費用,但聲稱這是借給小廖的,并要求他在微信上說明情況,作為“借據”。
多方當事人互相攻訐
調解當天,到場工友小王向調解員展示了微信聊天記錄。聊天中,小廖承諾,3萬元是他向工友借的,拿到賠償款后立馬返還。“如果我不承諾會還,他們不借錢,那我就沒辦法做手術。”小廖無奈地說道。這是小廖第二次來調解,此前因為賠償款談不攏,陷入僵局。但因長時間沒有工作,之后還需一大筆醫(yī)藥費,小廖需要通過調解盡快拿到賠償款。
調解室里,小廖、小王、陳工、陳菲四方當事人都在,陳工、陳菲就自己所要承擔的責任比例頗有爭議。小王原本也只是陪同小廖來爭取賠償款好早日拿回欠款,卻被調解員告知,自己以及另外兩位工友和小廖屬于合伙人,共同承攬業(yè)務,因未在施工過程中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存在過錯,需要共同承擔責任。他難以置信,堅持自己沒有責任:“我借他2萬元,至少要還1萬回來的。”
小廖原來不清楚,工友也應對自己的意外承責,直說自己拿回賠償款還得還錢給工友,因此賠償金額至少要保障他后續(xù)的治療和基本生活。于是,陳工和陳菲提議小廖也應向工友主張賠償,小王立馬反駁,稱責任不在自己這方。調解一度陷入僵局。
“能先調解一件是一件”
這起案件涉及多方當事人,責任雖已分明,但陳工等三方爭執(zhí)不下,不僅給當事人小廖造成壓力,難下決定,也給調解員增加了困難。調解間隙,陳菲找到調解員,稱自己愿意增加賠償款,也希望調解員和陳工再談談:“我本來是要直接找律師的,后來我想支付1萬元的律師費,不如將這1萬元給小廖,他討生活也不容易。”
見陳菲松口,調解員立馬想到可以將這三個責任方分拆開,一個一個進行突破,“作為底層工人,小廖確實不容易,又急著要錢看病,所以能先調解一件是一件。”
隨后,調解員又分別同陳工、小王進行溝通,陳工堅持不加賠償款,小王則認為自己無需承擔責任。因小廖對陳菲提出2萬元錢的賠償金額沒有異議,于是調解員建議兩人先行調解。兩人簽訂調解協議后,陳菲當場支付了賠償款。完成相關手續(xù),小廖立即帶著病歷和錢款去醫(yī)院復查。陳菲的賠償款解了小廖的燃眉之急,至于陳工、小王與小廖之間的賠償方案,嵩嶼司法所將進一步組織調解。
原標題:裝修工安裝玻璃不慎摔斷手 責任在誰如何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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