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4月9日訊 據(jù)廈門晚報報道 做水果批發(fā)的曹某,竟然打起了同行的主意,三個月間分別從幾家店鋪偷了6箱芒果。雖然偷的東西價值不高,但因連續(xù)作案已達到立案和量刑標準,近日,曹某被湖里區(q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3000元。
平日里,曹某都在湖里區(qū)某水果批發(fā)市場做水果生意,市場上販賣同類型水果的個體戶不少。去年1月初至4月初,曹某前后6次在深夜?jié)撊胨l(fā)市場的商鋪,盜走60斤裝的芒果共6箱。
據(jù)監(jiān)控錄像顯示,曹某6次盜竊的都是“鄰居”,其中有一家被他“光顧”了4次。他選擇凌晨兩點左右實施作案,每次只偷一箱芒果。4月9日,曹某在水果批發(fā)市場被警方抓獲。
歸案后,曹某如實交代了所作所為,并將1800元贓款退還。經(jīng)審理,法院認為曹某盜竊的金額雖然不高,但其行為屬于“多次盜竊”,已達到立案和量刑標準并構成盜竊罪。因其認罪認罰并積極退還贓款,酌情從輕處罰,可對其適用緩刑。
最后,法院判處曹某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3000元。該判決已于近日生效。
原標題:專偷“鄰居”芒果 批發(fā)商被處刑罰
來源:http://epaper.xmnn.cn/xmwb/20180409/201804/t20180409_5172513.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