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3月22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孫春燕 通訊員 吳來成)昨日,導報記者從廈門市地稅局獲悉,今年年所得12萬元以上自行納稅申報,因適逢周末,順延截至4月2日。
據(jù)了解,納稅人可以選擇到任一區(qū)地稅局辦稅服務大廳申報,也可以選擇網(wǎng)站申報。為避免造成擁堵,廈門市地稅局提醒,年所得12萬以上納稅人應盡早完成自行納稅申報,而且盡量通過廈門地稅網(wǎng)站“自然人涉稅服務網(wǎng)”(網(wǎng)址:https://zrr.xm-l-tax.gov.cn/)辦理個稅自行申報。
具體來說,納稅人完成實名注冊并登錄后,找到“年所得12萬元以上自行納稅申報”菜單并點擊進入,確定稅款所屬期為2017年后,納稅人在廈門市的全年個人所得稅申報繳稅記錄即已預填在申報表中。需要注意的是,申報表中的預填數(shù)僅供參考,納稅人可以根據(jù)自己的實際情況修改申報表。申報表填寫完并經(jīng)確認無誤后,點擊“提交”即可完成申報。
有納稅人擔心平時已經(jīng)由單位代扣代繳稅款,現(xiàn)在又進行“年所得12萬元以上自行納稅申報”會重復報稅、交稅。對此,地稅部門強調,既不是重復報稅,也不是重復交稅。
據(jù)悉,我國個人所得稅主要實行由單位或個人在支付所得時代扣代繳稅款的征收方式,同時按照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guī)定,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個人,不論其所得平常是否足額繳納了稅款,還負有自行納稅申報的義務。因此,個人所得稅平時是代扣代繳申報,次年第一季度對上年度的所得進行自行納稅申報。
公式“應補(退)稅額=應納稅額-已納稅額-減免稅額-抵扣稅額”中,平時已代扣代繳的稅款體現(xiàn)為“已納稅額”,自行納稅申報的結果有三種,即退稅、補稅或者不退也不補,因此不會造成重復征稅。
對于到各辦稅廳辦理年所得12萬以上個稅申報納稅人,地稅部門提醒,目前廈門地稅辦稅廳實行全預約辦稅。為了減少納稅人在辦稅服務廳的排隊等候時間,請事先做好預約后攜帶身份證原件上門辦理。辦稅預約渠道有廈門地稅微信公眾號、微博、地稅網(wǎng)站及12366服務熱線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