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里法院院長高碧青擔任審判長開庭審理詐騙案
臺海網6月30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實習生 姚旺 通訊員 湖法宣 文/圖)家長花錢孩子就能進公辦校?吳某以“安排孩子入學”為由,騙走7名家長共17萬多元。
昨天上午,湖里法院院長高碧青擔任審判長,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吳某詐騙一案。最終,吳某因犯詐騙罪,被一審判處四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三萬元。
據了解,吳某曾做過一所民辦小學的保安,后來沉迷網絡賭博,為了騙取賭資,先后三次詐騙7名外來務工人員錢財。但實際上,他只管收錢,根本沒能力送孩子進公辦校。
當庭承認:收了7家的錢,一個都沒幫上
昨天上午,43歲的被告人吳某被押上了被告席。這起案件,由湖里區(qū)人民法院院長高碧青擔任審判長。
經查,被告人吳某謊稱可以幫助被害人辦理小孩入學或轉入公辦學校事宜,于去年4月和8月先后三次行騙,共騙取錢款17.4萬元。據被告人供述,騙得的錢款已經全部被他用于網上賭博,揮霍一空。
公訴人指出,被告人明知自己沒有能力實現承諾,仍然虛構事實,多次騙取他人錢款,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當庭亦自愿認罪,可以從輕處罰。
“你在收到受害人的錢款后,有實際采取行動幫助他們安排子女入學嗎?”面對法官的訊問,吳某承認:“沒有。”
那么,受害人為何會相信被告有能力幫他們安排孩子入學呢?吳某說,7名受害人都是朋友介紹來的,所以都對自己很信任。
據了解,吳某之前曾經做過某民辦小學的保安,一些外來務工人員由于積分不夠,心情非常急切,一經他人介紹,就“病急亂投醫(yī)”相信了吳某。
非常后悔:老婆因此離婚,女兒才14歲
法庭上,審判長高碧青對被告人吳某進行了法庭教育,吳某當庭表示認罪悔過。
最終,吳某做了最后陳述。他說,自己因為一時糊涂,迷上了網絡賭博,為了騙取賭資最終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現在感到“非常后悔”。
吳某還說:“我老婆也因為這個案子和我離了婚,唯一的女兒現在才14歲,需要撫養(yǎng),希望法庭能夠考慮我坦白認罪的情節(jié),從輕判決。”
經庭審人員合議后,法庭當庭宣判。法庭認為,被告人吳某明知無法安排被害人的小孩入學或轉入公辦學校,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7名被害人錢款達17.4萬元,已構成詐騙罪。鑒于吳某歸案后如實供述罪行,當庭亦自愿認罪,可以從輕處罰。因此,一審判處他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此外,他還要退賠被害人17萬多元的損失。
一審宣判后,吳某當庭表示接受判決,不上訴。
提醒
子女入學別信小道消息
高碧青院長表示,暑假將至,對適齡兒童上學的事情,家長最為著急,特別是外來務工人員,容易輕信自稱“關系神通”的騙子。在廈門,進入公立、私立學校就學都有嚴格的規(guī)定和積分規(guī)則。家長在辦理小孩入學事宜時,不要輕信街邊流言、小道消息,一定要向政府教育主管部門咨詢后,通過合法正規(guī)途徑來辦理。在發(fā)現被詐騙后,務必要保存好證據,及時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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