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3月4日訊 據(jù)海西晨報報道 因丈夫出軌而離婚,丈夫公積金賬戶里的錢能不能全歸女方所有?近日,思明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離婚訴訟,原告妻子提出了這樣的訴求。
離家不歸,婚外與異性生育一子,因作風問題被單位開除,這是阿娜眼中的丈夫。為盡快結(jié)束這段婚姻,阿娜將丈夫阿杰告上法庭。她想爭取孩子的撫養(yǎng)權(quán),并認為丈夫有錯,其公積金賬戶里的20萬夫妻共同財產(chǎn)應該歸自己所有。此外,丈夫還應支付精神損害賠償費5萬元。
阿杰同意離婚,但表示,若孩子歸阿娜撫養(yǎng),每月僅能支付500元撫養(yǎng)費。至于公積金賬戶里的20萬元,他則堅稱是個人財產(chǎn),還否認自己存在過錯,不同意支付精神損害賠償。
經(jīng)審理,思明法院支持解除雙方婚姻關(guān)系的主張。因孩子年僅6歲,且長期由母親撫養(yǎng),法院將撫養(yǎng)權(quán)判歸阿娜,阿杰應每月支付撫養(yǎng)費2000元。法院認為,阿杰公積金賬戶里的20萬為夫妻共同財產(chǎn),應予以分割;而阿娜主張全部歸其所有則缺乏法律依據(jù),不過阿杰應當將公積金的一半份額給阿娜。
法院支持阿娜要求精神損失賠償?shù)闹鲝垼J為賠償5萬元過高,最終酌定為1萬元。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