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10月18日訊 據廈門日報報道 日前,臺籍“老賴”老莊(化名)主動來到海滄區(qū)人民法院,一次性繳清了他拖欠一年多的16萬元欠款,并從“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庫”上被除名。自打上了“黑名單”,他就被限制出境,想回臺灣躲債都沒有辦法。
老莊從臺灣來大陸多年,一直在廈門及各地投資餐飲生意。幾年前,他相中鼓浪嶼上的一個旺鋪,以高價承租下來用作餐廳經營。鋪主是兩位年近八十的老人,租賃期間和老莊的關系一直不錯。沒想到租約到期后,老莊卻玩起了失蹤,拖欠幾個月的月租遲遲不還。
兩位老人四處打聽后得知,老莊在島內的其他景點也租了鋪面開餐廳,都在正常經營,不存在生活困難無法還款的情形。于是,兩位老人將老莊起訴至海滄法院,并申請強制執(zhí)行歸還欠款。
法官調查后發(fā)現(xiàn),老莊拒接電話,下落不明,名下也沒有可供執(zhí)行的資產,屬于典型的“老賴”??紤]到他是臺灣居民,必定會頻繁地往來于兩岸之間,海滄法院對癥下藥,果斷將其納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庫”并采取限制出境措施,變上門追討為“守株待兔”。
不久后,老莊就在出入境關口被有關部門攔下,證件也被一并扣留。本來他還想繼續(xù)賴賬,但出入境證件的簽注有效期很快就要屆滿,若再不辦理手續(xù),他就會變成逾期停留者。這下老莊著急了,為了趕回臺灣辦手續(xù),他只好主動到海滄法院結清欠款。
據悉,2014年以來,已有54名臺籍被執(zhí)行人被海滄法院采取限制出境措施,其中20人主動和解或清償債務,執(zhí)行效果良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