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5月30日訊 據廈門日報報道,今年來,思明公安分局刑偵大隊街面犯罪偵查中隊深入推進打擊“盜搶騙”專項行動,力爭對“兩搶”和盜竊犯罪“發(fā)一起打一起”,5月16日,相繼破獲一起搶奪手機案和系列盜竊沿街店面案,抓獲兩名犯罪嫌疑人。
搶一部手機
“逍遙”11天就落網
5月5日上午8點多,市民曾女士步行在上班的路上,她手里拿著手機,根本沒有注意到身后一名男子一直在悄悄地跟著她。走到群惠小學旁邊的一條巷子時,男子突然沖上前,徒手搶走她的手機,拔腿就跑。一切發(fā)生得太快,僅幾秒鐘的時間,男子已消失在巷子的盡頭。
曾女士這才“如夢初醒”,在群眾的幫助下報了警。思明公安分局刑偵大隊街面犯罪偵查中隊民警接到報警后,立即趕到案發(fā)現場。民警兵分兩路,一邊 調取周邊的監(jiān)控錄像,一邊向曾女士了解案發(fā)經過。曾女士告訴民警,犯罪嫌疑人20多歲,身材瘦小。由于案發(fā)現場沒有監(jiān)控視頻,民警在案發(fā)地周邊的沿街店面 找到了幾處監(jiān)控,其中一段監(jiān)控顯示,一名穿牛仔褲和藍格子襯衫的男子神情慌張,快速從監(jiān)控下跑過。
一名民警反復查看監(jiān)控,發(fā)現這名男子長相與他曾經打擊處理過的一名姓“國”的搶奪犯罪嫌疑人十分相似。民警根據“監(jiān)控接力”尋找,發(fā)現男子乘車到了湖里區(qū)江頭后,又逃竄至安兜社附近。民警趕到安兜,經走訪出租房獲悉犯罪嫌疑男子果然姓國,但已退房離開了。
民警判斷,嫌疑男子身上的錢不多,應該就藏匿在附近。于是民警輪班在安兜一帶走訪摸排,但仍毫無線索。三天后,民警獲悉男子已潛逃至莆田一帶, 立即向莆田警方發(fā)出協查請求。5月16日,莆田警方發(fā)來消息,在莆田市荔城區(qū)一網吧發(fā)現了嫌疑男子的蹤跡,并成功抓獲。思明刑偵大隊民警馬上驅車趕往莆 田。
經審,犯罪嫌疑人國某文交代了實施搶奪犯罪的過程。今年5月1日國某文剛刑滿釋放,萌生“重操舊業(yè)”搶手機的念頭。因上次搶奪的地點也是在思明 區(qū)鎮(zhèn)海路附近,他比較熟悉,索性又來到此處,剛好看見曾女士拿著手機,毫無防備,于是就實施搶奪。隨后打車到江頭,將價值5000元的iPhone6S手 機在路邊賤賣了1500元。后輾轉逃到莆田,沒想到剛刑滿釋放半個月,又被思明警方抓獲。目前,犯罪嫌疑人國某文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偷5家店面
潛逃返廈就被抓
一段監(jiān)控視頻顯示,4月8日晚上8點多,一名穿白色襯衣的男子,在一家男裝店里買了一件西裝上衣,同時趁店員不注意,偷走了店員放在柜臺上的一 部白色手機。畫面還顯示,男子試衣服期間,眼睛時不時地盯著柜臺上的手機,與店員聊天近20分鐘,故意引開店員的視線,最后盜竊手機僅用時2秒。
今年3月以來,思明公安分局刑偵大隊接到多名店面員工報警稱,在看店期間手機被盜。該刑偵大隊街面犯罪偵查中隊立即開展調查,經調取被盜店面內的監(jiān)控錄像,發(fā)現均為同一個男子所為。
通過案件串并綜合研判,民警逐漸鎖定了一名有犯罪前科的嫌疑男子裴某。民警將裴某盜竊手機的監(jiān)控畫面截圖并上傳到微信群里,發(fā)動各派出所群防群治力量尋找。很快就有人反映,看見裴某經常出現在集美區(qū)杏林一帶。但是進一步偵查發(fā)現,裴某為逃避打擊已潛逃回湖南老家。
5月中旬,民警獲悉消失一個多月的裴某回到了廈門,并且還是居住在集美杏林一帶。民警再次前往杏林開展摸排。經過三天伏擊守候,5月16日下午2點多,民警在一家手機店中將犯罪嫌疑人裴某抓獲,并在其隨身攜帶的包里繳獲了1.7萬元假幣。
經審,犯罪嫌疑人裴某交代,這些假幣是在外地購買,打算自行使用。同時,他也交代了自今年3月以來,先后在思明區(qū)、湖里區(qū)5家店面盜竊手機的犯 罪事實。在民警帶領犯罪嫌疑人裴某到被盜店鋪指認現場時,裴某還不忘向店員鞠躬道歉。讓裴某沒想到的是,此次“二進宮”依然是被思明警方抓獲。2014 年,他因同樣的罪行被思明警方抓獲,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1個月,去年9月剛刑滿釋放,今年3月從老家回到廈門后又再次“重操舊業(yè)”。
目前,犯罪嫌疑人裴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