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5月15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楊長平)一年之內(nèi),他的車竟然“被撞”23次。近日,??块_車碰瓷訛錢的涂某在思明區(qū)法院受到審判。
經(jīng)查,涂某一共騙了二十幾個受害人的錢。不過,他因為報警次數(shù)過多露餡,最終被警方抓獲。
涂某今年49歲,此前他曾靠開黑車為生。他第一次作案是在2014年8月9日,當天傍晚6時許,他在長青路湖濱北路口盯上了一名正在打電話的司機。開車尾隨其后,他趁對方要變道之時迅速湊了上去,輕輕一撞。
下車后,涂某一邊假裝受害者,一邊假裝大度,表示自己愿意“私了”,只要對方給點錢就行。首戰(zhàn)告捷,涂某一下子就拿到了300元維修費。
第一次嘗到甜頭后,涂某開始瘋狂作案。接下來的9月份,他接連刮擦了三輛車,一共騙到了將近2000塊錢,比他開黑車掙錢輕松多了。
與一般碰瓷者不同,涂某每次作案基本都要自己報警。涂某認為,即使交警到了現(xiàn)場,對方也會被認定為全責,所以主動報警。
從2014年8月第一次作案,到2015年9月被抓,涂某一共主動刮擦了23次,除了最后一次之外,其余都得逞了。最高的一次他騙到了1800元,通常一次都能騙到四五百元。
最后一次碰瓷,涂某原本也快得手了,但民警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涂某的報警記錄特別多。結(jié)果一盤問,涂某就露餡了。
近日,思明區(qū)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為涂某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讓被害人誤以為應(yīng)承擔責任,騙取賠償金人民幣13480元,其行為已構(gòu)成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九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