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4月19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吳林增 通訊員 蔡慧群 林少波)“本來是打算出來玩的,現在只能看著別人出去玩了。”因傷無法行走的譚先生郁悶地說道。
近日,四川譚先生參加公司組織的出游活動到廈門游玩5天,根據公司安排入住廈門某酒店。凌晨洗浴時,由于衛(wèi)生間地面濕滑,譚先生突然摔倒,腳趾拇指撞到衛(wèi)生間柜子,頓感劇烈疼痛,鮮血直涌。譚先生隨即到醫(yī)院治療,腳趾拇指指甲被摘除、縫針,無法正常行走,之后的游玩項目也無法參加,只能待在酒店看著別人出游。對于酒店地面濕滑造成自己摔傷,譚先生認為酒店負有責任,隨即向酒店索賠。酒店則表示衛(wèi)生間放置了防滑墊及提醒牌,自己沒有責任,且消費者作為成年人,自己摔倒應自己承擔責任。協商無果的情況下,譚先生只好向杏林市場監(jiān)督管理所求助。
接訴后,執(zhí)法人員介入調解,雙方最終達成一致:酒店退還消費者住宿費2700元,支付消費者醫(yī)療費500元,另賠償消費者無法出游的損失8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