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海網4月7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林彬彬)去旅行社咨詢業(yè)務,不慎被員工的寵物狗咬傷,事情過去半年多了,一直沒得到滿意的答復。近日,市民高女士致電導報熱線尋求幫助。
咨詢業(yè)務遭狗咬
高女士住在前埔,今年59歲。去年6月29日下午,她在前埔不夜城一家旅行社里咨詢業(yè)務時,一個員工家的寵物狗忽然把她弄傷了。雖然只是碰到了自己腿,但是之后她發(fā)現自己的腿部有一處小傷口,回到家后趕緊對傷口進行了清洗。
高女士說,那只狗是一個女員工家的。事情發(fā)生時,女員工十幾歲的女兒牽著那條狗,結果把自己弄傷了。第二天,她去找那個女員工,結果該員工稱,她家的這只小狗打過三次疫苗,即使被咬了也不要緊。
打過疫苗就算被咬也沒事?高女士將信將疑,事后仍然很擔心。一個星期后,她覺得不穩(wěn)妥,就到第一醫(yī)院咨詢。醫(yī)生告訴她,被狗咬傷一定要打針,而且首次注射狂犬疫苗的最佳時間是被咬傷后的48小時內。
維權半年無結果
聽完醫(yī)生的診斷,高女士感到非常郁悶——自己已經明顯超過48小時打疫苗的期限了。為此她回到旅行社討說法,結果寵物狗的主人卻矢口否認,說高女士不一定是在那里被咬的。高女士要求調取監(jiān)控,結果對方說監(jiān)控的錄像視頻超過三天就刷新了。
自己明明是在對方公司被狗咬傷的,高女士對此很是不服,半年多以來,她一直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進行維權。根據旅游部門的回復,該公司對女員工進行了通報批評,緣由是該員工的家人帶狗進入其工作場所,并且未加以制止,違法有關工作紀律,并引起有關糾紛。
導報記者向廈門市旅游局熱線了解到,確有通報批評一事,不過此事并非旅游業(yè)務糾紛,涉及的是民事糾紛,已有工作人員建議高女士通過法律途徑進行相關認定。
高女士則堅稱通報批評該員工還不夠,要求開除該員工,而該公司的相關工作人員則反饋說,按照企業(yè)管理規(guī)則,他們無法滿足高女士的要求,而且他們已嘗試要去拜訪慰問高女士協調處理此事,但高女士堅持要2萬元賠償款并開除員工,因此無法達成一致意見。高女士則稱,對方公司不給她書面道歉,并且不承認她被狗咬,所以她拒絕接受慰問。北京盈科(廈門)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毛漢青律師建議認為:本案確屬于民事糾紛,建議高女士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