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微博)6月11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房舒 通訊員 古建生) 身份證丟了,又急著上飛機,孫某翻出一張別人的身份證,6月7日在廈門機場安檢時被發(fā)現(xiàn)。
7日下午2點多,廈門機場T3航站樓安檢口,安檢工作人員拿著一張身份證,仔細打量對面的乘客,“不是你吧?”安檢人員一再詢問,對方都是點頭。但他的照片跟身份證實在對不上,工作人員請來警察幫忙。民警仔細辨認,最后判斷,兩者不是同一人。此時,乘客孫某才承認,他確實冒用了別人的身份證。
孫某說,前一天他急著來廈門,乘飛機時卻發(fā)現(xiàn)身份證不見了。于是,他只好翻出之前撿的一張身份證,買了機票上飛機。來的時候“運氣不錯”,安然過了安檢。誰知道,走的時候被發(fā)現(xiàn)了。
就在同一天晚上,同樣是在T3航站樓。女子張某也是冒用別人身份證被發(fā)現(xiàn)了。
考慮到他們都是初犯,而且認錯態(tài)度很好,警方對其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后,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之規(guī)定,依法對孫某、張某實行罰款500元處罰。
機場警方提醒旅客:冒用或使用偽造證件乘坐飛機是一種違法行為。如果發(fā)現(xiàn)身份證遺失,可提供其他有效證件,機場警方會開乘機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