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10月16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陳雨晴)今年是陳嘉庚先生誕辰150周年,《廈門市嘉庚教育遺產保護辦法》(下簡稱《辦法》)將于10月21日起正式施行。昨日,廈門市文旅局召開新聞發(fā)布會,介紹《辦法》的制定背景、主要內容和特色亮點?!掇k法》共4章35條,主要從適用范圍、規(guī)劃管理、傳承利用等方面對嘉庚教育遺產保護工作進行了規(guī)定。《辦法》將每年的10月21日確定為“嘉庚教育遺產日”。《辦法》從保護機制、活化利用措施、公眾參與、海內外交流等不同維度細化規(guī)定,將文化遺產保護與嘉庚教育遺產傳承利用融為一體,并建立全方位的法律規(guī)制體系。其中,《辦法》將下列保護對象列入嘉庚教育遺產保護名錄:(一)集美學村尚忠樓群、允恭樓群、南僑樓群、南薰樓群、科學館、養(yǎng)正樓,廈門大學群賢樓群、芙蓉樓群、建南樓群,華僑博物院主樓等嘉庚建筑以及集美龍舟池等公共配套設施;(二)陳嘉庚墓(鰲園)、陳嘉庚先生故居、穎川世澤堂、誠毅樓、歸來堂、歸來園、文確樓等與陳嘉庚先生有關的建(構)筑物;(三)承載和體現(xiàn)嘉庚教育思想的文獻、手稿、圖書資料和其他代表性實物。
作為我國第一部教育遺產保護的地方政府規(guī)章,《辦法》的制定實施,將對保護傳承嘉庚教育遺產,弘揚嘉庚精神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