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9月3日訊 據廈門晚報報道 廈門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將對有余額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進行完善和清理。集中清理截止日期為10月31日。
四種情形被納入清理范圍,分別是:個人賬戶信息不完整不準確、一人有多個賬戶、退休后仍繳存的賬戶、長期封存賬戶。
其中,賬戶的姓名或身份證號與身份證信息不相符的,由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本人到住房公積金繳存業(yè)務受委托銀行網點辦理個人賬戶信息變更業(yè)務。
職工在本市有多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由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本人到住房公積金繳存業(yè)務受委托銀行網點辦理轉移合并業(yè)務。職工在外地有住房公積金賬戶且封存滿半年的,單位應提醒職工辦理異地轉移接續(xù),將賬戶余額轉入廈門。
任何單位不得為退休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應當自其退休之日起30日內,為其辦理賬戶封存。
封存超過一年的職工賬戶,繳存單位應逐一核實職工情況,分清類別,及時處理:已離休、退休的,應通知職工辦理離休、退休提取;已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應告知其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辦理銷戶提取;已到外地工作且在當地有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應提醒職工在當地辦理異地轉移接續(xù),將賬戶余額轉到外地;非本市戶籍離職未再就業(yè)或出境定居的,應提醒職工辦理銷戶提??;其他情況的,應辦理集中封存(賬戶托管)。
市住房公積金中心提醒,單位接到通知后,要對本單位歷年來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個人賬戶情況進行一次全面對照檢查,對存在的問題要進行自查自糾;單位合并、分立、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單位或清算組織應對本單位職工賬戶情況進行排查,并按規(guī)定做好賬戶清理和托管;單位已注銷的,職工原單位的上級單位或者職工托管服務單位應對本單位職工賬戶情況進行排查,并按規(guī)定做好賬戶清理和托管。各有關單位務必高度重視,專人負責,切實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查詢渠道■
自助查詢:通過公積金中心微信公眾號、支付寶、e政務、i廈門、微信小程序“全國住房公積金”查詢;
咨詢: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
住房公積金繳存業(yè)務受委托銀行網點;
公積金熱線0592-12329。
(記者 高金環(huán))


 
          


